本文摘要:新华社昆明3月2日电(记者庞明广、吉哲鹏)昆明市政府3月1日公布《关于更进一步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通报》明确提出,将调整昆明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部分热门区域新建商品住宅拿证三年内容许销售。
新华社昆明3月2日电(记者庞明广、吉哲鹏)昆明市政府3月1日公布《关于更进一步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通报》明确提出,将调整昆明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部分热门区域新建商品住宅拿证三年内容许销售。《通报》明确提出,将强化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对主城二环路以内、昆明市新区以及船房河、广福路、彩云路、鲜花大道至滇池围合区域内,出售的新建商品住宅须要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剩三年方可上市交易。《通报》还规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由“单职工缴存家庭4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80万元”上调为“单职工缴存家庭3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缴存人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偿还后,两年内无法再行申请人公积金贷款。同时,昆明市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出售住宅的,应以低于首付比例为20%;再度用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出售住宅的,低于首付款比例不高于50%,且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首套住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昆明市政府还明确提出,将更进一步增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表明,昆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今年1月环比下跌1.4%,涨幅位列70个大中城市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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