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埃及临时总统曼苏尔日前月签订了一部全新的《抗议法案》,规定所有集会和抗议活动必需提早向内政部门告诉,同时给与地方执法人员部门更加明确的权力,可对涉及违规行为展开严苛惩处。
埃及临时总统曼苏尔日前月签订了一部全新的《抗议法案》,规定所有集会和抗议活动必需提早向内政部门告诉,同时给与地方执法人员部门更加明确的权力,可对涉及违规行为展开严苛惩处。联合国人权高专皮莱11月26日早已尤其发表声明,称该法案不存在相当严重缺失,有可能侵害民众和平集会的权利与权利,必需获得修正。人权高专筹办发言人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26日在日内瓦举办的记者会上援引人权高专皮莱的声明认为,埃及此次实施的新法案彰显地方公安机关普遍的权力来禁令集会游行和抗议活动。
例如法案第7条将可被禁令的抗议者不道德列出为:“威胁安全性和公共秩序”、“妨碍公民的利益”或阻碍司法公正等。然而,法案未依据国际法对上述被法律禁令不道德的明确细节展开具体定义或说明。
科尔维尔说道,“埃及的公民社团及人权捍卫者在该法案尚能正处于草案状态时就明确提出了众多担忧,但令人遗憾的是未获得当局的考虑到。尤其让人权高专筹办深感忧虑的一个问题是该法案对有关执法人员可以用于武力以及严苛制裁的规定,其中还包括对那些被找到违背本法的人员实行巨额罚款以及监禁刑罚等。新法案还规定了一系列升级措施,容许执法机关在收到警告违宪后、为驱赶不遵从的示威者时使用,其中还包括可以用于催泪瓦斯、高压水枪、烟雾弹、鸣枪示警、橡皮子弹甚至真枪实弹……”人权高专皮莱早已特别强调,法律应当意味著确切地指出,按照国际法准则,只有为维护生命而显然不可避免的时候才有可能被容许用于可怕武器。而埃及此次施行的新法案很更容易被地方执法人员部门错误地理解为在任何情况下过度用于武力都是被容许的不道德。
个别示威者的暴力行为将使得大批确实的和平抗议者的生命正处于危险性之中。此外,根据《抗议法》规定,任何集会和集会的组织者必需提早三天向集会所在地区警察局明确提出书面告诉,列明集会的原因、地点、口号等,并获取组织者的详细信息。皮莱在声明中认为,此举具体侵害了《世界人权宣言》及主要国际人权条约所规定的基本人权,尤其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确保的权利集会权,并早已呼吁当局修改或废止此类不存在相当严重缺失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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